Monday, April 06, 2009

無辜的鱷魚



「到那日,耶和華必用祂剛硬有力的大刀,刑罰鱷魚」
~以賽亞書27:1


雖然也有人養鱷魚當寵物,但它畢竟算不上是個受歡迎的動物,至少跟貓貓狗狗比起來,鱷魚應該算是個「打入冷宮」型的角色。不過,鱷魚何罪之有,竟要神親自用剛硬有力的大刀「刑罰」牠?

<中文和合本聖經>裡面,鱷魚這個詞出現了五次(見註一),希伯來文原文中,這個字是Livyathan。依照聖經字典,這個字完全不該被理解成「鱷魚」,而該翻譯為「海怪」。這也是今天英文單字中,Leviathan這個字的由來。由於海怪是人們想像出來的一個角色,所以到底海怪應該要長成什麼樣,也就任憑人們各自想像、各自表述了!

看你是要古典又具象版的......


電腦遊戲插畫版的......


或是科幻版的(這該被理解為「飄泊在銀河星海中的海怪」嗎?)......


當然,到底海怪該長得像鱷魚或超大蜥蜴等等的爬蟲類,還是如巨型魷魚或特大章魚這一類的軟體動物(應該會蠻好吃的才對),也是大家各憑想像、各自表述的。



但可以確定的是,每個對「海怪」有所描述的民族,所描繪出來的海怪形象,多多少少都代表了該民族或人民所懼怕的一些事物。否則,所描繪或畫出來的形象,恐怕就算不上「怪」了。

理所當然的,海怪這種概念,也只會產生在「靠海生存」的民族中。如果一個人一輩子連海都沒見過,他要怎麼在腦中產生關於「海怪」的概念與聯想?

既然海怪這個概念常出現在以地中海沿岸為主的文化,咱們就從馬克夏一直想去的希臘開始聊起好了!今天,當你想到希臘愛琴海沿岸一片湛藍的天空與海洋,你會想到什麼呢?

(這位叫Peggy的網友照的希臘照片,實在太美了,值得去看看。)

多數人對希臘愛琴海沿岸的聯想,大概與「浪漫」這兩個字脫不了干係。很多人蜜月旅行的首選之地,就是這片蔚藍的海洋了。但在古代,同樣一片海,甚至可能因為污染少而加倍蔚藍的海,卻住著人們傳說中吃人的怪獸(放心,他們絕對聯想不到衝浪、沙灘洋傘和比基尼)。為什麼呢?想像一下,若你生長在航海科技與氣象技術一點都不發達的古希臘愛琴海沿岸,你的家人與鄰居都是「討海人」,而且一出海就再也回不來的人很多,那麼在你心裡面,恐怕很自然的就會認定眼前這片海裡,住著個吃人大怪獸。會這麼想,實在是無可厚非的。

言歸正傳,今天的我們恐怕很難明白<中文和合本聖經>當初為什麼要用「鱷魚」這個詞來替代「海怪」這個概念,或許是因為中國文人的詞彙系統裡,並沒有一個適當的詞彙,足以形容「在海裡的怪物」吧!(一群以黃土高原為主要文化腹地,又「不語:怪、力、亂、神」的民族,要在腦中產生海怪的概念......好像沒那麼容易)於是和合本的翻譯者或許就找了個類似的動物,來幫助大家明白聖經原文這裡所要傳達的概念是什麼吧!若真是如此,那麼這裡把海怪折衷為鱷魚,或許可以算是翻譯者的一種翻譯技巧,但這麼一來,難免冤枉了「鱷魚」就是了。然而,用「鱷魚」來翻譯「海怪」的概念,背後真正的原因是什麼?我不知道。我只覺得匪夷所思,摸不著頭緒。



不過讓我們稍微深入了解Livyathan這個字。

古代希伯來文聖經的希臘文翻譯版本,也是新約人物生長時代所通用的希臘文舊約聖經譯本,「聖經七十士譯本」裡面,把Livyathan這個希伯來單字用Drakon這個希臘字加以翻譯,而Drakon這個字就是今天英文Dragon這個字的字源。於此同時,另一個希伯來文單字Tanniyn,也在七十士譯本裡面被翻譯為希臘字Drakon,而Tanniyn這個希伯來字在<中文和合本聖經>的舊約裡,則通常被翻譯為「大魚」或「蛇」(見註二)。如果你讀到這裡已經頭昏腦脹,那我幫你簡單整理一下。

簡單的說就是:Drakon這個希臘字,對於翻譯七十士譯本的人,與所有讀過七十士譯本的新約諸作者而言,其主要所對應的<中文和合本聖經>詞彙為:「鱷魚」(如:賽27:1)、「大魚」(如:賽27:1、創1:21)和「蛇」(如:出12:9)。這是舊約的用法,現在我們來看看新約。

整部新約裡只有「啟示錄」用了Drakon這個字。不過,在<中文和合本聖經>的啟示錄裡,並沒有把Drakon這個字翻譯成「鱷魚」,也沒翻譯成「大魚」,更沒翻譯成「蛇」,而是翻譯成了「龍」(見註四)。這個翻譯曾在不少中國基督徒的心中造成「大恐慌」,因為這個字對應了一個在中國文化中相當重要的象徵概念,每個中國人逢年過節時不想看也會偶爾瞥見的圖像:「龍」。但重點是,為什麼<中文和合本聖經>的譯者在啟示錄裡,要把Drakon這個希臘字翻譯成「龍」呢?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就像我完全不知道為什麼同一組概念,在以賽亞書27:1會被翻譯成「鱷魚」一樣。

不過,理論上,在聖靈啟示中寫下啟示錄的作者,應該相當熟悉舊約經典,因此我們可以進一步問這樣的問題:「當啟示錄的作者用希臘文寫下Drakon這個字時,他想要表達的究竟是什麼?他看到了神給他的異像,並在眾多的希臘文單字中,選擇了Drakon這個字來描述他在異象中所看到的東西時,他想到的究竟是以賽亞書裡面的鱷魚Livyathan?還是其他舊約書卷裡的大魚或蛇Tanniyn?還是一個全新不同於以往的概念呢?」

稍微比對以賽亞書27:1與啟示錄12:9,我們不難看出一些端倪。以賽亞書27:1說「......鱷魚,就是那快行的蛇......鱷魚,就是那曲行的蛇......」,而啟示錄12:9則說「...龍,就是那古蛇...」。這樣看好像看不出什麼端倪來。但如果我們找出這些句子的希臘文版本經文(用七十士譯本看以賽亞書27:1,並用希臘文聖經看啟示錄12:9),那麼我們就不難發現一點點共通性了(雖然他們用的句型不完全一樣)。以賽亞書27:1講的是「Drakon就是那...蛇(Ophis)......Drakon就是那...蛇(Ophis)......」(Ophis是希臘文中「蛇」的意思,見註三),而啟示錄12:9講的也是「Drakon,就是那...蛇(Ophis)」。顯然,啟示錄與以賽亞書有著類似的表達模式,讓我在此大膽的猜測,啟示錄的作者在這裡其實借用了以賽亞書的表述方式,不只用了Drakon這個字,還進而如同以賽亞書一樣,為讀者做了簡單的解釋,而說:「這個Drakon,其實就是『那條』(大家都知道的那條)蛇(Ophis)」。也就是說,啟示錄的作者藉著Drakon這個希臘字所想要表達的,應該就是以賽亞書27:1裡面所描述的那條「鱷魚」Livvathan......又叫「蛇」、「古蛇」、「大蛇」、「快行的蛇」、「曲行的蛇」......無論牠有多少個不同的名字,總歸指的不會是台北華西街夜市裡賣的蛇,而是「撒但」(與神敵對的勢力)。

可是,就如同「鱷魚」一整個很冤枉的被<中文和合本聖經>翻譯者請了進來一樣,「龍」這個在中國文化中早已根深蒂固,有特定意義的名詞,其實一樣被用得有點可憐而冤枉。雖然,遠古許多民族都有類似蛇的圖騰記號,但在中國,「龍」這種概念向來代表的是吉祥,有著極為正面的意義;但在中東或地中海沿岸,龍這個概念代表的則是殘暴、危險的東西,有著極其負面的意思。兩個概念完全不能混為一談,更不應該用一樣的詞彙加以對等的翻譯。這兩個概念的差異到底有多大呢?舉個例好了。在中國,如果有人說你是「龍的傳人」,他的意思是正面的,是稱讚你的,是欣賞你的,認為你是道地正統的中國人,說難聽點就是「你不是雜種,是純種」;但如果你在古代的中東或地中海沿岸,被別人說你是「龍的傳人」,那你要小心了,因為他的意思是「你是個邪惡、吃人不扎眼,又交鬼的人」。同樣的,如果你在中國看到舞龍,那可是討吉祥、討福氣的象徵;但如果有人吃了熊心豹子膽,跑去古代中東或地中海沿岸舞龍......那恐怕是討打......請自求多福。

或許是因為<中文和合本聖經>翻譯上的一些「權宜之計」,中國文化裡「龍」的這個概念,就落了個跟「鱷魚」差不多的命運,被某種程度曲解的放進了和合本的譯文裡,卻也從此搞得很多中國基督徒「聞龍喪膽」、「見龍色變」,打死拒絕自己被別人稱為或暗示為「龍的傳人」。試問哪個基督徒願意自己被視為撒但的傳人呢?當然沒有啊!不過,此龍實非彼龍!就好像此鱷魚非彼鱷魚一樣。

正因為如此,聯合聖經公會於1979年所出版,在中國人之間流傳程度僅次於和合本的聖經譯本<現代中文譯本>裡,特別在翻譯時,就注意了這個問題。因此在<現代中文譯本>中,以賽亞書27:1裡面的鱷魚,被正名為「戾龍」,正如同啟示錄裡面的龍,也被正名為「戾龍」一樣。不只如此,<現代中文譯本>還特別在最後附章的「名詞淺註」中,列了一條名為「戾龍」的項目,內容為:

「戾龍。一種想像的猛獸,在聖經中也稱為蛇,不是象徵吉祥,而是象徵魔鬼。」

呼!終於有人出來明辨是非,把真相還給大家了。從此中國基督徒都可以得自由,不需要再被「龍」這個詞彙所轄制,就好像我們從來都沒有被「鱷魚」這個詞彙所轄制一樣。不過真相並沒有那麼美好,身處<現代中文譯本>出版已達40年之後的2009年今天,「啟示錄中的龍就是中國人所說的那個龍」的訊息,依然被以訛傳訛的四處散佈,以致於那些信心比較軟弱又常常不得不在逢年過節時看到「龍」這個圖像的中國基督徒,依然被「謊言」與「懼怕」所綑綁著。

今年,2009年,正值<中文和合本聖經>出版90大壽,這本聖經譯本實在是神給華人最美最棒的一個禮物。然而,這隻90年前被莫名其妙請進<中文和合本聖經>裡的「鱷魚」,似乎到現在還在亂咬「龍的傳人」。噫!嗟呼!

後記:
適讀以賽亞書27章,見此「鱷魚」,啟我疑竇,便考求於原文,竟啟更多疑問,繼續查之,終有小得,遂撰此文以記之。



註一:其實希伯來原文聖經中這個單字只出現了四次,第五次其實只是個第三人稱代名詞,它。中文和合本的翻譯則直接用主詞代替這個代名詞,所以鱷魚就跑出來五次了

註二:Tanniyn這個字在舊約聖經中共出現16次,中文和合本聖經分別譯為大魚(9次)、蛇或大蛇(5次)與野狗(2次),<現代中文譯本>的舊約裡,則將「大魚」改譯為「海獸」或「海怪」,蛇或大蛇仍照譯為蛇,而野狗則分譯為野狗與龍(用於地名)。很有趣的是,出埃及記裡,摩西丟仗變蛇事件中的「蛇」,有時候作者將之稱為Tanniyn(如:出7:9),有時候作者又用另一個也被譯為蛇的希伯來文單字Nachash來表示(如:出7:15)。可見對於出埃及記的作者而言,Tanniyn與Nachash在某種程度上是被當做同義詞使用的。不過,Nachash在希伯來文舊約聖經中通常表達的,比較像是我們平常看得到,台北華西街夜市吃得到的那個「蛇」(見註三)。但Tanniyn這個字在希伯來文聖經中,則常常指海中的某種生物,或蛇。因此和合本才將之譯為「大魚」或「蛇」。比如,創世紀1:21說:「神就造出Tanniyn(中譯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當Tanniyn被譯為大魚時,他所指的應該是地中海沿岸居民所傳說中的某種海中怪物,而不真的是某種魚。因為真正海裡面游的魚,希伯來文叫Dag。比如把約拿吞到肚子裡的那個「大魚」,就是一個大Dag。所以<現代中文譯本>直接把Tanniyn這個字翻譯為「海獸」(如:創1:21)或「海怪」(如:賽27:1),並且在書末附註中說明「海獸」為「一種象徵性的獸,有時也譯為鱷魚,象徵混亂或險惡」。如此一來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什麼Tanniyn與Livyathan這兩個希伯來文單字在七十士譯本中,都被譯為希臘字Drakon了,因為在這兩個希伯來單字的概念裡,多多少少都跟「海」脫不了干係。

註三:Nachash在七十士譯本中都用希臘字Ophis加以翻譯。Ophis這個希臘文單字,指的就是實際上我們看得到的那種蛇,也是英文「蛇學」(研究蛇的學問)Ophiology這個字的字源。對的,Ophis就是台北華西街夜市看得到吃得到的那種,只是我不太敢看,更不敢吃。

註四:在中文和合本的聖經翻譯中,龍這個字總共出現138次,其中123次是人名(比如:耶和華沙龍、押沙龍、沙龍),1次用於地名(尼希米記2:13中的野狗井,其實原文是「龍井」,<現代中文譯本>譯為「龍泉」),2次是以賽亞書裡面所謂的「火焰的飛龍」(賽14:29與30:6,不過這兩處的「龍」,在希伯來原文裡,是「撒拉弗」這個字!!!究竟啥意思,我也不懂,還須詳考)。其他12次,則全部出現在新約的啟示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