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22, 2008

你想要的不會是公平,而是恩典

今天早上,那本已經躺在我雜亂書桌上一兩個月有餘的雜誌,突然變得顯眼。那是富勒神學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定期出版,薄薄一本卻內容豐富,也總會寄送給校友的一份季刊:Focus雜誌。無心細看密密麻麻的英文,卻又胡亂翻著只看圖片的我,沒兩下就翻到了最後一頁。登載在封底的,是一篇由Dr. Scott Cormode教授所寫,題名為「You Don't Want Fair, You Want Grace」的文章。就像雜誌明明在那很久,卻突然變得顯眼一樣,這篇文章的標題其實並不非常特別,卻也突然變得顯眼。於是我細看了下去,裡面的文字激起了我許多思考。於是,我決定寫個e-mail去給Dr. Scott Cormode,希望他能同意我把他的這個文章翻譯成中文,放在我自己的blog裡面。因為我自己讀了這篇文章,覺得很受用,也希望分享給大家。雖然是聖誕假期,但Dr. Cormode回信很快,也大方的應允了我的請求(特此鳴謝)。於是花了幾個小時,我盡量把這篇文章照原意翻了出來(當然,有些原文中的「梗」,我也盡量用意譯的方式,讓中文也能重現這些「梗」),給大家一起省思省思。翻得不好之處,請見諒(反正大部分的人看不到原文,這就讓我佔點便宜吧!)。此外今天天寒地凍,氣溫低破20度(華氏),手指打字實在不怎麼靈便,因此若有打字錯謬,也請見諒。

原文作者:Dr. Scott Cormode。富勒神學院領袖發展課程助理教授、美國長老會牧師。
原文刊載於:Focus季刊(美國加州Pasadena市,富勒神學院),2008年秋季號,頁31。
譯者:夏昊霝。
版權聲明:以下文章之原文版權屬原作者所有,此中文譯本業經原作者同意始譯,並蒙允使用於此blog中。


你想要的不會是公平,而是恩典

我在富勒神學院所教授的領袖訓練課程,通常會以一個與當天學習主題相關的靈修短講開始。有一天,我們所要談的主題是「成為一個有恩典的領袖有多難」,特別當一個領袖明知自己是對的的時候。那天我從談什麼才是「公平」講起。

在各樣事上,我們都要求公平,小孩特別會如此。「如果莎莉可以有,那麼巴彼也該有。」或者「如果你能去,那我就能去。」這就是公平。但不只小孩的世界如此,公平的原則也被放在美國的法律裡。「如果男人能投票,女人就能投票。」或者,「先到的優先。」一切所講究的就是公平。如果我能在這裡買房子,你就能。因此我們有「公平住屋法」(Fair Housing Law。譯案:此法保障不同人種、膚色、宗教、性別、性取向、原住國、家庭現況、或殘疾的租屋或購屋者,不致在交易中遭受歧視)。

但耶穌所想的並不全是「公平」。他認為在後的將要在前。馬太福音二十章,他用一個故事來解明他的意思。一個擁有葡萄園的農場主,為他的葡萄園僱了些工人,並講定付給他們一天一錢的工資。這總歸是公平的。然而,大約早上九點,農場主見到村裡還有些工人沒工可作,他就也僱了他們,並對他們說:「我會給你們公道的工資」。同樣的事情,在中午、下午三點、甚至停工前的最後一刻都重複發生過。到了那天結束前,他給了所有人相同數量的一日工資。早上的工人就抱怨了:「你付給其他人的竟跟給我們的一樣,這不公平。」農場主回答說:「我並沒有虧待你,你得到你應得的了。其他人得的雖高過他們所應得的,但難道你因為我待人慷慨,就嫉妒嗎?」農場主的確慷慨,但工人們卻覺得有失公平。

什麼是「公平」?就是你得著你應得的。隨之而來的下一個問題就是,你真的要神給你你所應得的嗎?你要開個先例嗎?你應得的是什麼?每個好基督徒都能用羅馬書回答你:「世人都犯了罪」,並且「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3:23; 6:23)你想要的不會是公平,而是恩典。

什麼是「恩典」?青年牧區的傳道有時會把恩典定義為「神藉基督所賜的豐盛」(God’s Riches At Christ’s Expense; GRACE)。當然恩典不只如此,不過我們先從這裡開始。其實整個重點就是:恩典一點都不公平。耶穌藉比喻所傳講的信息是「在後的將在前」。這毫不公平。不過,我們並不是在前的,而是在後的,罪的工價才是我們所應得的。你想要的不會是公平,而是恩典。

有人靈異的解釋這個比喻,並認為任何人只要在他們臨終的病榻上接受基督,就能上天堂。說得其實沒錯,不過那只是耶穌這個比喻所講的冰山一角而已。這個比喻所真正要說的是,恩典並不只意味著我們能從神有所得,恩典也是我們該做的事。 耶穌警告我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不要只顧著公平,要顯出你的恩典來。

這對美國人來說,並不是容易被接受的觀念,因為有恩典就很難有公平,甚至會導致危險。恩典怎麼會導致危險呢?我最近與一個叫凱西的姊妹聊天,她想知道聖經中關於照顧「寡婦、孤兒、並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客旅」的命令。凱西很能接受我們應該照顧孤兒與寡婦的看法,因為他們所遭遇的,不是他們所造成的。但說到要照顧寄居的客旅,特別是那些非法的居留者。她問說:「這難道不是獎勵他們違法嗎?」「這豈不會鼓勵其他人一起犯錯嗎?」他們是否不該得到他們所得到的?難道這公平嗎?這些真是好問題,就連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六章談到神的恩典前,都先特別提到了這件事。他問:「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好叫恩典顯為多嗎?」或者,我們用凱西的講法來說就是:「恩典豈不鼓勵我們繼續犯罪嗎?」接著保羅嚴正的回答:「當然不。」縱然有恩典的確不公平,但保羅所求的向來不是公平,而是恩典。

我不得不承認,很多時候我的確希望事情是公平的,那時我總希望神的天平擺向公義這一邊,而不是憐憫那邊。我清楚明白我什麼時候會這樣,就是當我在極艱難的環境中越有把握戰勝這樣的挑戰,我就越希望一切都能很公平。當我被冤枉了,或者當我看見別人犯了罪(尤其我不會犯同樣的罪時),我要公義。當「正義的怒火」在我裡面燃燒,我就壓根不想聽到恩典,我想要人們罪有應得。 不過每當我又這樣想了,我就會面露尷尬笑容,因為我不願意承認我又缺乏恩典了,我妹妹也常因為看到我的異樣笑容而對我大喊:「你又破功了」。

當然,這正是我自己最需要神的恩典,也需要行出恩典的時刻。所以當我覺得「正義的怒火」又在我心中湧起的時候,我就會在腦中拉起紅色警報。當我認真幫助某個人處理他的罪(尤其那個罪不會影響到我的時候),我就告訴我自己我可能是錯的。當我成了那個自以為可以丟第一塊石頭的人,我就「強迫」我自己退後,即使我明明就是對的(好吧!至少我有「嘗試」讓我自己退後)。我放棄我所要的,因為我明白我正在要求神要有公平,好讓別人罪有應得。

然後神提醒我:我想要的不會是公平,而是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