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ne 21, 2009

帽帽裝

認識馬克夏的朋友,大概都知道馬克夏很喜歡穿帽帽裝。


馬克夏又喜歡把帽帽裝的帽子戴上之後,把束帶拉緊,只露出眼睛。也因此以前有朋友覺得馬克夏一整個很像卡通南方四劍客裡面的「阿尼」(Kenny McCormick)。


其實,馬克夏之所以喜歡這樣,是因為那會讓耳朵暖暖的。這種臉被包緊的溫暖,會給馬克夏一種莫名的安全感。而這種安全感,來自馬克媽的無心插柳(恐怕馬克媽自己也不記得她插過這麼個柳了)。

在馬克夏片段的童年記憶中,有一次馬克夏被馬克爸、馬克媽帶去參加一個退修會,那天晚上很冷,馬克夏全身發抖躲到被窩裡,卻還是覺得不夠暖。馬克媽就說「當年奶奶(馬克夏的外婆)教她,把棉被裹起來,會覺得更暖。」於是馬克媽就幫馬克夏把棉被捲起來弄成一個像「睡袋」的樣子,叫馬克夏鑽進去,直到棉被整個蓋住耳朵,再把蓋到臉的部份棉被拉拉,露出鼻子眼睛。就這樣,馬克夏度過了溫暖的一夜。從此以後,馬克夏開始喜歡睡睡袋。




(這個熊熊睡袋......超酷,廣告詞也超Kuso:「免於被熊攻擊,因您看似已經被吞了。」)

因此馬克夏當兵睡了將近兩年的睡袋,同部隊裡的人多數不愛,但馬克夏甘之如飴。當然,也因為如此,馬克夏喜歡在冬天夜裡,把棉被緊緊的裹在自己身上睡覺,以致於安琪拉戲稱馬克夏冬天睡覺,看起來像個「木乃伊」......淚......


總之有了這樣的「歷史因素」,馬克夏如今成了一個帽帽裝愛好者。

紐約市一年大概只有七、八月兩個月屬「炎熱」,其餘要嘛嚴寒,要嘛涼爽因此住在紐約的馬克夏,一年大概有將近十個月可以穿帽帽裝。女兒恩恩耳濡目染,大概也對帽帽裝開始有了癖好。舉凡衣服連帶帽子的,她就特別愛。今年算算她衣櫃裡的帽帽裝、帽帽夾克,恐怕沒有個五、六、七、八件,也有那麼個九、十、十一件的。我隨意找了些恩恩穿帽帽裝的照片,來個小集錦。(點小圖可看大圖)


這幾天,有件新鮮事發生了。

恩恩一回家,就堅持穿上一件領口其實已經有點污漬的Adidas帽帽裝,即使我和安琪拉都叫她不要穿,她還是會偷偷躲到角落去,用盡全身的力氣,想盡辦法用那不純熟的穿衣技巧,硬把這件帽帽裝套到她原本已經穿好的衣服之外。


我們終於忍不住問她「恩恩,為什麼一定要穿這件?」

「......」她繼續努力在小小的衣服中鑽動,試圖為頭與手找到出口。

「衣服髒了,脫下來吧!穿別件好不好?」我們繼續苦口婆心......

「No~~~不要脫下來~~~」恩恩相當堅持,口吻強硬......繼續鑽動中......

「恩恩,為什麼你一定要穿這件衣服呢?」

「......」她用終於鑽了出來的頭與手,望了我們一眼,繼續把衣服拉好。

接著她跑到我們房間的椅子前,指著我隨手丟在椅子上的一件帽帽裝說:

「恩恩喜歡跟爸爸一樣。」

融化ing~~~

乖女兒,我就當你這句話是用一種「高雅而委婉的隱喻」,在間接跟你爸說「父親節快樂」好了。

今天6/21,美國的父親節。祝各位父親......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