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30, 2009

想當年

當一個人常常說「想當年」,那代表了什麼?老了?在現實生活中找不到新鮮感了?感傷了?誠實說,「想當年」代表著各種情緒的交雜。而今天,一個偶然的發現,讓我想起了當年。

想當年......


剛來美國讀書前,我額外特別帶了一顆外接硬碟,裡面放滿了我自己經年累月累積而來的各種音樂資源和一點點文件電子檔。這顆硬碟對一個愛音樂、玩音樂的人而言,算得上是個寶。可是,在那個硬碟最大容量只有80GB的年代裡,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這個裝滿80GB寶貝資料的硬碟,竟然在我赴美不到兩個月內,就悄然息了它轉動的聲響。雖然還在保固期,也從原廠換到了一顆全新的硬碟,但我的經年累月之功,就此「一去兮~~~不復還」。我絕大多數的音樂資源,都有原版CD留在台北的家,因此當時丟失這些資料,總覺得有一天可以再把那些資料建檔回來,所以不特別難過。但當時沮喪的是,有兩個資料大概就此消失了。

一是我讀中正大學哲學碩士班時寫的畢業論文電子檔原稿,就此消失無蹤了,不過反正還有印刷出來的版本,而且學位早已拿到,所以雖然心痛,但也過得去。

另一個從此回不來的東西,則是我在離開台灣前,自己嘗試製作,並在家裡跟約沙法敬拜團的朋友們一起錄音的一些成果,就此消失了。其實,丟掉這些檔案,心裡是很痛的,雖然當時無論就編曲、錄音等角度來說,我們做出來的東西還有很多進步空間,但那些錄音成果代表的是一種「我們的一小步」的里程碑。


想當年......

帶來美國的是一台PC筆記型電腦,當時買的還是相對比較便宜的機種(卻也花了不少錢)。大約一年半以後,一分錢一分貨的問題出現了,這個電腦的散熱風散開始咳嗽,有時工作卻有時發出震耳欲聾的打呼聲。電腦就因為過熱,而常常跳出所有Windows使用者都熟悉,卻又「聞之喪膽」的藍色畫面。


後來換了電腦。時至今日,我正用來寫這個日記的電腦,已經是第三台電腦了,而且我也早已從PC的藍色螢幕世界,跳槽到了Apple的世界。這中間經歷了許多檔案移轉與格式演進,有太多太多曾經足以稱為「寶貝」的檔案,已經隱身於0與1迷彩叢林中,不知去向了。

今天......

正好順手整理了一些近期累積的音樂檔案。赫然發現裡面有一個被命名為「約沙法」的檔案夾,打開一看,裡面竟然是我一直以為早已隨硬碟吹襲燈號而消失了的錄音檔。沒想到經歷了這麼多次電腦硬體的反撲、經過了這麼長的時間,這麼多次的電腦資料大遷徙,這些檔案竟然還在。聽著這些錄音檔,心裡面突然有了一股「相當年」的情緒。

現在,把其中一首歌跟大家分享,這首歌叫:「使用我」。(記得打開喇叭喔!音量可能會偏小一點點,請自行調整。為正常收聽,請確保網路瀏覽器能正常讀取Flash的plug-in。另外也有人回報說,使用IE8瀏覽器有可能聽不到,請用其他瀏覽器試試看。)


歌名:使用我
作詞、作曲、編曲:夏昊霝
演唱:王麗豐

歌詞:
主我們來到你的面前
獻上我一切 為你所用
求你洗淨我一切不潔
使我能成為你合用器皿
主若一切都屬於你 我也屬於你
求你用我 使用我
我願一生為你而活 跟隨你腳蹤
求你用我 使用我


原譜可於http://www.praiseu.com/download.htm下載。
版權所有,轉載或複製原音樂檔,請事先告知並徵得同意。

Sunday, June 21, 2009

帽帽裝

認識馬克夏的朋友,大概都知道馬克夏很喜歡穿帽帽裝。


馬克夏又喜歡把帽帽裝的帽子戴上之後,把束帶拉緊,只露出眼睛。也因此以前有朋友覺得馬克夏一整個很像卡通南方四劍客裡面的「阿尼」(Kenny McCormick)。


其實,馬克夏之所以喜歡這樣,是因為那會讓耳朵暖暖的。這種臉被包緊的溫暖,會給馬克夏一種莫名的安全感。而這種安全感,來自馬克媽的無心插柳(恐怕馬克媽自己也不記得她插過這麼個柳了)。

在馬克夏片段的童年記憶中,有一次馬克夏被馬克爸、馬克媽帶去參加一個退修會,那天晚上很冷,馬克夏全身發抖躲到被窩裡,卻還是覺得不夠暖。馬克媽就說「當年奶奶(馬克夏的外婆)教她,把棉被裹起來,會覺得更暖。」於是馬克媽就幫馬克夏把棉被捲起來弄成一個像「睡袋」的樣子,叫馬克夏鑽進去,直到棉被整個蓋住耳朵,再把蓋到臉的部份棉被拉拉,露出鼻子眼睛。就這樣,馬克夏度過了溫暖的一夜。從此以後,馬克夏開始喜歡睡睡袋。




(這個熊熊睡袋......超酷,廣告詞也超Kuso:「免於被熊攻擊,因您看似已經被吞了。」)

因此馬克夏當兵睡了將近兩年的睡袋,同部隊裡的人多數不愛,但馬克夏甘之如飴。當然,也因為如此,馬克夏喜歡在冬天夜裡,把棉被緊緊的裹在自己身上睡覺,以致於安琪拉戲稱馬克夏冬天睡覺,看起來像個「木乃伊」......淚......


總之有了這樣的「歷史因素」,馬克夏如今成了一個帽帽裝愛好者。

紐約市一年大概只有七、八月兩個月屬「炎熱」,其餘要嘛嚴寒,要嘛涼爽因此住在紐約的馬克夏,一年大概有將近十個月可以穿帽帽裝。女兒恩恩耳濡目染,大概也對帽帽裝開始有了癖好。舉凡衣服連帶帽子的,她就特別愛。今年算算她衣櫃裡的帽帽裝、帽帽夾克,恐怕沒有個五、六、七、八件,也有那麼個九、十、十一件的。我隨意找了些恩恩穿帽帽裝的照片,來個小集錦。(點小圖可看大圖)


這幾天,有件新鮮事發生了。

恩恩一回家,就堅持穿上一件領口其實已經有點污漬的Adidas帽帽裝,即使我和安琪拉都叫她不要穿,她還是會偷偷躲到角落去,用盡全身的力氣,想盡辦法用那不純熟的穿衣技巧,硬把這件帽帽裝套到她原本已經穿好的衣服之外。


我們終於忍不住問她「恩恩,為什麼一定要穿這件?」

「......」她繼續努力在小小的衣服中鑽動,試圖為頭與手找到出口。

「衣服髒了,脫下來吧!穿別件好不好?」我們繼續苦口婆心......

「No~~~不要脫下來~~~」恩恩相當堅持,口吻強硬......繼續鑽動中......

「恩恩,為什麼你一定要穿這件衣服呢?」

「......」她用終於鑽了出來的頭與手,望了我們一眼,繼續把衣服拉好。

接著她跑到我們房間的椅子前,指著我隨手丟在椅子上的一件帽帽裝說:

「恩恩喜歡跟爸爸一樣。」

融化ing~~~

乖女兒,我就當你這句話是用一種「高雅而委婉的隱喻」,在間接跟你爸說「父親節快樂」好了。

今天6/21,美國的父親節。祝各位父親......快樂!!!

Monday, June 08, 2009

結果重要還是過程重要?

我們不難聽到有人瀟灑的說:「我享受的是過程」。但也有很多人會拿著自己的成就來告訴你說:「結果才能代表一切」。

站在「結果」與「過程」的天平前,絕大多數的人都以為自己有清楚的立場與定見,實際上卻搖擺不定。或者我們應該說,大多數人其實在「結果」與「過程」兩者之間,做了「牆頭草」而不自知(當然,就算知道也是不會承認的)。

如果結果比較重要,那麼去謀殺一個社會敗類,就不該被判刑,反該被表揚為「鏟奸除惡」的英雄。若過程比較重要,那麼一個奉公守法、照章行事,卻最終把事情搞砸了的人,就應該因其「忠誠」而被表揚,而不是被指責為「不知變通」。那麼究竟結果比較重要?還是過程比較重要?其實,多數人沒答案,卻都學會了在生活中,見招拆招,機靈的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立場」來站。

你或許會說,其實「結果與過程都很重要,缺一不可」。沒錯,其實結果與過程都很重要,如果兩者都能顧到,可是上上之策。誰會不願意在「過程」中享受完美,在「結果」上經歷成功呢?可是現實生活未必總能這麼「配合」咱們。當忠孝不能兩全,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時候,「結果重要」還是「過程重要」這個問題又會被擺回天平上。最終,我們會「機靈的」選擇一個最有利的立場來站,當然也免不了俗的會「機智的」為自己所選定的立場,羅織一串漂亮的「理由」。

沒有人願意做「沒有定見的人」。但當我們安靜下來,捫心自問的時候,我們又不得不承認自己常常為了自身的利益,任意的選邊站。因此有時候我們會高風亮節的說:「我看淡結果,只重視過程」。但另一些時候,我們則傲視群雄的說:「結果才能代表一切。」

今天在中時電子報上,看到了一篇特稿。內容如下(點小圖可看大圖):


這篇特稿的內容簡單的說就是,總統先生的確如任何人一樣,有權力可以追求他所想要的司法正義,為他曾經在司法訴訟「過程」中,所受到的委屈平反。但因為總統這個職位的影響力,這樣做卻有可能會對司法體系,帶來傷害性的「結果」。因此身為總統,應該先求利於天下的「結果」,並把自己「過程」中所受的委屈,置之度外。特稿到此結束,但留下來的問題就是:

究竟結果重要,還是過程重要?

恐怕絕大多數人都會認為,身為總統的確應該先求利於天下,而置自身之冤屈於度外,簡單的說就是「總統應該重視與天下有關的結果,而不要太在意與自己相關的小過程」,或者換句話說就是「成大事者,不應該拘泥於小節」。但這種邏輯真的對嗎?

記得曾在某談話性電視綜藝節目裡,聽某個男藝人講了自己為三百萬而上法院的故事。當法官發現他的藝人身分,就直接告訴他:「才三百萬而已,你做藝人賺這麼多,幹嘛不直接給人家就好?」就算這個故事是男藝人誇大瞎掰的,但他之所以在節目上能如此瞎掰還能確保收視率,正證明了整個台灣社會的人其實對他所描述的故事,都有一定程度的認同。如果法官只看重「結果」是否圓滿、簡單、省麻煩、可以儘快結束案件,而不重視原告與被告所經歷的「過程」,或庭辯的「過程」,那「人的尊嚴」在那裡呢?如果我們只重視「結果」而輕忽「過程」,我們會營造出一個什麼樣的社會呢?

恐怕是一個「短視近利」的社會。因為趕快得到結果比較重要,注意過程的細節,太攏長、太麻煩、太慢。
恐怕是一個「笑貧不笑娼」的社會。因為娼只是過程,有錢才是大家所崇尚的結果。

嗟呼!「短視近利」與「笑貧不笑娼」,早已窩藏於台灣社會價值觀根部多年。因此貪污的政客可以正大光明掛著「我這麼做都是為了台灣民主運動」的匾額在頭上。作弊被抓的學生,可以振振有詞的四處宣揚說:「至少我很誠實承認我作弊」。如果以高尚結果為目標,就可以讓過程中的無恥,成為一種榮耀,那誰還會奉公守法?誰還會在乎別人的感受?

聖經裡面有一個故事是這樣的:一個窮寡婦到了聖殿裡,奉獻了兩個小小小小錢。這個「結果」顯然不怎麼好,因為大戶人家口袋裡不小心掉出來的錢,恐怕遠比這個寡婦奉獻的額度高得多。但是耶穌卻看重寡婦的兩個小小小小錢,為什麼?因為神看人的內心,看人的態度,神看重的是人心裡面的「過程」,而不是那個「結果」。或者我們可能可以這樣說:神把每一個過程的細節,都看成是一個一個重要的結果。

如果神「只」看重結果,那我們都慘了,因為除了耶穌以外,沒人夠完美到能達成神所要的標準、所找的結果。如果神只看重「結果」,那保羅恐怕會在前往大馬色的路上被神處死,而不是從神得著一個展開人生新旅程(過程)的機會。如果神只看重「結果」,神向我們所要就不會是一顆願意悔改的「憂傷痛悔心」了。

結果重要還是過程重要?當然都重要。但當人們可以接受「為了大目標」而「妥協小目標」的時候,這個社會恐怕已經病了。儒家的「修齊治平」功夫,從來不認為人可以為了「平天下」而棄身於不修、棄家於不齊、棄國於不治;我們都需要在「小事上有忠心」,否則就算做了一番榮耀神的大事,恐怕在神的審判台前,也難逃站立不住的命運。因此我們不能成為一個只著眼大局的結果,而在過程中輕忽小節的人。

我既不藍也不綠。某看守所裡關壓的人未必全錯,坐龍庭發號施令的人也未必都對。但若一個社會重結果而輕過程,可以只達目的不擇手段,那我們以後走在街上可得小心點了。恐怕哪天咱們被莫名其妙的人給抓去,把身上所有的器官給拿來「拆售」,而這個拆售我們的人還可以得到一枚「社會貢獻勳章」。原因是他可以救很多等待著不同器官捐贈,性命正垂危的病患......這「過程」雖不怎麼漂亮,但「結果」卻算得上是「犧牲一個小我,完成了千千萬萬個我」的悲壯大結局......不好嗎?......一點都不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