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08, 2009

直到所有神蹟都能用科學解釋的那一天


今天(2009/4/9),是逾越節開始的日子。這個猶太人必然會認真過的節日,其實與復活節一樣,總會在即將來臨前,招惹許多媒體與學者,發表一堆「科學解釋」,用以證明出埃及記裡面的神蹟都只是自然現象,證明復活的事情根本不存在。一年365天,為什麼偏偏要選在這個時節發表這些所謂的學術研究、媒體影片呢?原因其實很簡單,這個時候這一類的議題才有「賣點」。正所謂:人紅是非多。你不紅,就算有八卦,也沒人會有興趣。

2007年復活節前夕,紐約街頭的公車上,四處掛著Discovery頻道即將播放特別節目的廣告,這個特別節目的名字叫做「The Lost Tomb of Jesus」(失落的耶穌墳墓)。我認真的看完了這個節目,只有一個結論。你根本不需要是基督徒,只需要稍微認真學過「初階邏輯」(而不是在上課時跟水昆兄玩或與周公相伴),那麼你就一定能輕易看出這個片子裡,所以為合理的論證,有多少明顯的漏洞。

2009年的今天,我則在網路上看到了下面這則報導


報導的內容簡單的說就是(如果你想仔細看看這個報導在寫些什麼,請點圖),某科學家聲稱他能證明所有出埃及記裡面講的事情或神蹟,都有合理的科學解釋,都只是自然現象。其實,就是趁這個時候告訴大家:「嘿!過逾越節其實是沒有意義的喔!」「逾越節的傳說只是瞎編出來的故事喔!」其實,這篇報導的內容已經暗示了這個科學家是如何得出他所要的結論的了。簡單的說,他的作法就是,依照他的專業盡量找到科學能解釋的方法來解釋出埃及記裡所記載的「神蹟」;而找不到的,或聖經記載的年代、人物與他找到的合理解釋不符合的,他就告訴你說,聖經記錯了。其實,這個科學家不需要這麼大費周章的用科學來證明這一切,因為他在做這些事情前,早已預設了聖經是錯的了,那麼他怎麼證明當然都不會把聖經證成對的。與其這麼辛苦的繞這麼一大圈,還不如直接告訴大家他不喜歡聖經裡寫的東西就好了。更何況,若依照「奧砍剃刀」(Okham's Razor)的思維經濟原則,這位科學家這種東貼一牆西補一塊的補丁式科學解釋,除了讓某些科學家能繼續安逸的住在「科學能解釋一切」的象牙寶塔裡之外,其價值也只能靠「當紅明星」的出現,才能勉強賣點八卦新聞了。


在神學院上新約釋經課的時候,老師曾問了我們一個辛辣的問題:「如果某個新約書卷的作者或寫作年代,經過考證,不是大家原本所以為的那樣,甚至是別人冒充該作者寫作的形式與名字寫出來的內容,這會影響這卷書是上帝要對你說的話這件事情嗎?」這個問題著實讓許多同學掙扎了一下。但我很快就明白了。因為「相信聖經是上帝啟示某些人寫出來,並要藉之對我說話,藉之向我表明出神的心意」,與「某個經卷的作者是否真是過去大家所以為的那個人,或者某些書卷的作者早已無從考察」,這完全是不相干的兩碼事。我原本以為的作者換人了,不會影響神對人的啟示,也不會影響神要對我說話這件事情。這是簡單的邏輯,不是嗎?這就像沒人會懷疑<論語>代表了孔子的思想,但論語到底是誰寫的?答案向來只能是個模糊的輪廓:「孔子的弟子與再傳弟子」。但要研究孔子思想的人,能不讀論語,並把它視為孔子思想最重要的代表嗎?


如果新約釋經老師的問題叫辛辣,那舊約釋經老師提的問題恐怕更要叫人招架不住了:「如果創世記第一章裡所寫的世界創造過程,不符合當前科學學界或歷史學界檢驗科學事件或歷史事件的標準,是否世界就不是神造的了?」(當然,這個時候科學哲學家或許會跳出來嘲弄一下科學家說:「你們也不過就是一群信仰科學的迷信者罷了吧!」)不只如此,老師甚至拿出其他與猶太民族相鄰民族的考古文獻,告訴我們其他類似的民族也有這一類關於「神創造天地」的傳說,甚至萬物被創造的「順序」還有許多處與創世紀有所雷同,當然,這些文獻與創世記內容也有許多不同之處。接下來老師的問題就來了:「請問這樣你還相信神透過聖經所要傳達的心意是『無誤』的嗎?」

究竟聖經是什麼?如果有一天聖經裡面所有記載的事情,都被偉大的科學家證明為「只是自然現象而不是神蹟」,你會對神要透過這本書所要向你傳達的心意改觀嗎?

這個問題該怎麼看呢?有細緻的解釋法,也有比較粗略的解釋法。細緻的解釋法大致上可以這樣理解。其實聖經裡面的每個經卷有著不同的「文體」,因此當我們看聖經的時候,我們需要了解這個經卷成書年代,使用這種文體的特性,進而我們才能明白究竟我們該怎麼看聖經,免得我們看錯了。有個笑話能幫助我們理解這件事情:


某大學的研究生宿舍裡,一群研究生正聚在整個宿舍唯一的一台電視機前面,喝著飲料、吃著零嘴,看著卡通「頑皮豹」。所有人都隨著誇大的劇情哈哈大笑,所以沒人注意那個坐在角落,一臉表情嚴肅的同學。直到劇情演到頑皮豹在棒球場中,一棒竟把球打到了外太空,所有同學隨之大笑的同時,這個沉默的同學突然豁地站了起來,大叫了一聲,把所有人都嚇傻了,接著他說:「這實在太荒謬了,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說完轉身就走了。旁邊的人急忙解釋說:「不好意思,他物理系的」。

但若我們都需要先清楚正確的明白聖經每卷書的文體,才能理解聖經的內容,那麼每個基督徒豈不都該進神學院做學者才行了嗎?這樣成為基督徒的門檻會不會太高了?事實上,事情不需要搞得這麼複雜(你知道,學者的工作就是把看似簡單的事情搞複雜,所以請原諒他們吧)。所以雖然概念上是一樣的,但整件事情其實有一個更容易的解釋。那就是:「聖經是神所給我們的一部情書,而不是操作手冊」。

如果你買了一罐成藥,你就會拿到一份記載該藥物成分、劑量、副作用、禁忌、服用方式等等的說明書,我們可以稱之為「操作手冊」。閱讀操作手冊的方法就是,你一定要準確的了解「字面」在講什麼,並且依照字面告訴你的方法一五一十、老老實實的操作。如果沒有照樣照做呢?結果可能不堪設想。輕則藥效發揮不了,重則引發副作用,或因為吃太多藥而出問題。操作手冊說一是一說二是二。在操作手冊中不能用比喻或間接的方式表達,否則使用者會不知道如何「操作」。因此如果手冊寫錯或你讀錯了,恐怕會不太妙。不過讀情書的方法截然不同了。

某個浪漫情書裡有句話是這樣的:「不管地域的界線是多麼遙遠,親愛的,想你的距離就在每次心跳之間。」這句話如果用操作手冊的讀法來讀,那收信人的回信恐怕應該如下:「請檢附合格醫師簽署之心跳速度量測證明,我才能知道你究竟有多想我。」但如果這是一個情書,那收信人應該已經可以「感受到」寄信人心裡對他的思念了。如果聖經是神給我們的一部情書,那麼我們就需要「用心去體會」。當我們這樣做,神就會透過一個一個時代距離我們有點遙遠的故事與事件,對現在的我們說綿綿情話了。

回到舊約老師提出的勁爆問題上。看著陷入沉思的我們,老師算是成功的給我們打了「強效免疫針」的第一劑。因為老師知道,總會有人喜歡為了各種原因與理由,來挑戰聖經的權威,離開神學院進入服事崗位的我們,總得面對不斷推陳出新的新論證,所以他自己要透過這個「恐怖」的問題,來教我們一個很重要的原則:「聖經是神給我們的情書」。


拿著創世記第一章,比對著老師拿出來的某個原始民族傳說考古文獻。如果我們把創世記第一章當做「操作手冊」,或是刊載在<科學>雜誌裡的學術論文來看,那麼我們就得認真看待所有事情發生的細節了。因此人們很自然的就會接著問:世界真的是在七天造成的嗎?神在第四天為了可以「分晝夜」,計算「節令、日子、年歲」,而造了天上的「光體」,那在這之前的創造,既然沒有計算「日子」的標準,那麼要如何知道那一共只花了「三天」的時間呢?接著,創世記1:16說神造了兩個大光,「大個管晝,小的管夜」。但今天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天上只有一個光體,管夜的那個小光叫月亮,不是光體,只會反光。於是,那些把聖經當「操作手冊」的人,這個時候就會在這場嚴肅的「自然科學年度學術會議」上,舉手站起來,大聲的質問正在台上發表論文的人說:「這實在太荒謬了,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最後這場學術討論會的結論大概會是,創世紀第一章所寫的,也不過就是當時眾多傳說中的一個罷了,我們何必這麼認真的看待呢?

但拿著創世記第一章,比對著老師拿出來的某個原始民族傳說考古文獻。如果我們創世紀第一章當做「神給我們的情書」,那麼我們會怎麼看他的內容呢?我們不會否認「究竟幾天完成造天地」「究竟這裡所謂的一天是多長」這類的問題,還是有他們被「研究」的價值,就像你還是可以量量你情人心跳的距離一樣。但更重要的是,從創世紀與類似遠古傳說的不同裡,我們可以稍微看出一些神在這裡要對我們說的「情話」。比如:創世記第一章與其他所有類似遠古傳說最顯著也最容易就可以看到的不同就是創世記1:1:「起初神創造天地」。這句簡單的話,告訴當時居住環境與文化中,充斥著各種遠古「創世」傳說的猶太人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世界不是那些傳說中山神水神之間纏綿的產物,不是風神雷神鬥爭的結果,而是由我們所倚靠的那位獨一真神所創造出來的。又或者:「人」,不是諸神的奴隸,更不是XX神背著家裡的河東獅OO神,偷偷與∆∆神交配後,被丟棄在凡塵俗世中自生自滅的雜種,而是這位獨一真神照著自己的樣式所造出來,並給予祝福的「寶貝」。的確,對於創世記成書當時的猶太人而言,這些文字的紀錄,幫助了他們在身處「異教」世界中,確認自己的信仰內容的功能。不過今天的我們已經沒有人認為自己是某些神雜交出來的雜種了,那創世記第一章對生活在今天的我們而言,是否已經失去其「時代意義」了呢?當然不是,因為同樣的章節,今天依然顯出神對「人」的心意與情意:「我們都是神眼中極為看重的寶貝,是極有價值的」。

其實不要說這些科學家愛找碴的地方,我們自己仔細看看聖經吧!有很多地方,對今天的我們而言顯而易見、理所當然的事情或事件,都被聖經說成那是「耶和華所成就的」、是「耶和華使他們這樣的」。當今的歷史學家或許會說,很多歷史事件的發生,都很正常。國與國之間為了彼此利益的競爭,本來就會有此消彼長,這些都可以用經濟、地理、國家制度等等因素,來加以解釋各國之間的消長,正所謂「天下大勢,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沒必要把每件事情都說成是「神使他們這樣的」、「耶和華定義如此」......。的確,如果我們把聖經的內容看成一部「以當今歷史學界認定的標準方式所記載的史料」,那麼歷史學家這樣說實在是很符合當代學界的標準。但聖經明明是神給我們的情書啊!是神要讓我們藉此更認識祂的「心」,而啟示給我們的書卷啊!若是這樣,從「耶和華所成就的」這一類字句中,我們能看到神什麼樣的心意呢?或許神對你說的悄悄話跟我的不太一樣,不過我願意跟各位分享我讀這本情書時,自己的一些感受。

每當我讀到一些無論從經濟、歷史、地理......上,直覺看來就是理所當然、顯而易見的因果必然,而聖經卻又特別說明這些都是「耶和華定意如此的」、都是「神所成就的」......的時候,我就覺得神正透過這些(以現代眼光來看)不怎麼太「甜蜜浪漫」的情書字眼,告訴我也提醒我一個很重要的事情:

「你當然可以認為發生在你身邊的每件事情,都是理所當然的,都只是因果律的自然推演結果。但其實你身邊所發生的每件事,都有我精心為你設計與安排的美好心意在裡面,就算是那些你沒注意到的小角落裡,也不例外。」

我想,直到科學家真如他們所期待的,能用科學解釋一切聖經中所記載的神蹟的那一天,我除了隨口問問他們:「為什麼創造自然與自然律的神,不能使用自然與自然律來成就他所要成就的事情之外」,大概也只能用「完全尊重」的態度,來看待這些看頑皮豹卡通會大喊荒謬的同學看事情的角度,然後......繼續跟其他同學一起享受眼前精采的播放內容........喔!~~~對了!~~~還有我的零嘴、我的飲料!


「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羅馬書8:28

「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約書亞記24:15

Monday, April 06, 2009

無辜的鱷魚



「到那日,耶和華必用祂剛硬有力的大刀,刑罰鱷魚」
~以賽亞書27:1


雖然也有人養鱷魚當寵物,但它畢竟算不上是個受歡迎的動物,至少跟貓貓狗狗比起來,鱷魚應該算是個「打入冷宮」型的角色。不過,鱷魚何罪之有,竟要神親自用剛硬有力的大刀「刑罰」牠?

<中文和合本聖經>裡面,鱷魚這個詞出現了五次(見註一),希伯來文原文中,這個字是Livyathan。依照聖經字典,這個字完全不該被理解成「鱷魚」,而該翻譯為「海怪」。這也是今天英文單字中,Leviathan這個字的由來。由於海怪是人們想像出來的一個角色,所以到底海怪應該要長成什麼樣,也就任憑人們各自想像、各自表述了!

看你是要古典又具象版的......


電腦遊戲插畫版的......


或是科幻版的(這該被理解為「飄泊在銀河星海中的海怪」嗎?)......


當然,到底海怪該長得像鱷魚或超大蜥蜴等等的爬蟲類,還是如巨型魷魚或特大章魚這一類的軟體動物(應該會蠻好吃的才對),也是大家各憑想像、各自表述的。



但可以確定的是,每個對「海怪」有所描述的民族,所描繪出來的海怪形象,多多少少都代表了該民族或人民所懼怕的一些事物。否則,所描繪或畫出來的形象,恐怕就算不上「怪」了。

理所當然的,海怪這種概念,也只會產生在「靠海生存」的民族中。如果一個人一輩子連海都沒見過,他要怎麼在腦中產生關於「海怪」的概念與聯想?

既然海怪這個概念常出現在以地中海沿岸為主的文化,咱們就從馬克夏一直想去的希臘開始聊起好了!今天,當你想到希臘愛琴海沿岸一片湛藍的天空與海洋,你會想到什麼呢?

(這位叫Peggy的網友照的希臘照片,實在太美了,值得去看看。)

多數人對希臘愛琴海沿岸的聯想,大概與「浪漫」這兩個字脫不了干係。很多人蜜月旅行的首選之地,就是這片蔚藍的海洋了。但在古代,同樣一片海,甚至可能因為污染少而加倍蔚藍的海,卻住著人們傳說中吃人的怪獸(放心,他們絕對聯想不到衝浪、沙灘洋傘和比基尼)。為什麼呢?想像一下,若你生長在航海科技與氣象技術一點都不發達的古希臘愛琴海沿岸,你的家人與鄰居都是「討海人」,而且一出海就再也回不來的人很多,那麼在你心裡面,恐怕很自然的就會認定眼前這片海裡,住著個吃人大怪獸。會這麼想,實在是無可厚非的。

言歸正傳,今天的我們恐怕很難明白<中文和合本聖經>當初為什麼要用「鱷魚」這個詞來替代「海怪」這個概念,或許是因為中國文人的詞彙系統裡,並沒有一個適當的詞彙,足以形容「在海裡的怪物」吧!(一群以黃土高原為主要文化腹地,又「不語:怪、力、亂、神」的民族,要在腦中產生海怪的概念......好像沒那麼容易)於是和合本的翻譯者或許就找了個類似的動物,來幫助大家明白聖經原文這裡所要傳達的概念是什麼吧!若真是如此,那麼這裡把海怪折衷為鱷魚,或許可以算是翻譯者的一種翻譯技巧,但這麼一來,難免冤枉了「鱷魚」就是了。然而,用「鱷魚」來翻譯「海怪」的概念,背後真正的原因是什麼?我不知道。我只覺得匪夷所思,摸不著頭緒。



不過讓我們稍微深入了解Livyathan這個字。

古代希伯來文聖經的希臘文翻譯版本,也是新約人物生長時代所通用的希臘文舊約聖經譯本,「聖經七十士譯本」裡面,把Livyathan這個希伯來單字用Drakon這個希臘字加以翻譯,而Drakon這個字就是今天英文Dragon這個字的字源。於此同時,另一個希伯來文單字Tanniyn,也在七十士譯本裡面被翻譯為希臘字Drakon,而Tanniyn這個希伯來字在<中文和合本聖經>的舊約裡,則通常被翻譯為「大魚」或「蛇」(見註二)。如果你讀到這裡已經頭昏腦脹,那我幫你簡單整理一下。

簡單的說就是:Drakon這個希臘字,對於翻譯七十士譯本的人,與所有讀過七十士譯本的新約諸作者而言,其主要所對應的<中文和合本聖經>詞彙為:「鱷魚」(如:賽27:1)、「大魚」(如:賽27:1、創1:21)和「蛇」(如:出12:9)。這是舊約的用法,現在我們來看看新約。

整部新約裡只有「啟示錄」用了Drakon這個字。不過,在<中文和合本聖經>的啟示錄裡,並沒有把Drakon這個字翻譯成「鱷魚」,也沒翻譯成「大魚」,更沒翻譯成「蛇」,而是翻譯成了「龍」(見註四)。這個翻譯曾在不少中國基督徒的心中造成「大恐慌」,因為這個字對應了一個在中國文化中相當重要的象徵概念,每個中國人逢年過節時不想看也會偶爾瞥見的圖像:「龍」。但重點是,為什麼<中文和合本聖經>的譯者在啟示錄裡,要把Drakon這個希臘字翻譯成「龍」呢?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就像我完全不知道為什麼同一組概念,在以賽亞書27:1會被翻譯成「鱷魚」一樣。

不過,理論上,在聖靈啟示中寫下啟示錄的作者,應該相當熟悉舊約經典,因此我們可以進一步問這樣的問題:「當啟示錄的作者用希臘文寫下Drakon這個字時,他想要表達的究竟是什麼?他看到了神給他的異像,並在眾多的希臘文單字中,選擇了Drakon這個字來描述他在異象中所看到的東西時,他想到的究竟是以賽亞書裡面的鱷魚Livyathan?還是其他舊約書卷裡的大魚或蛇Tanniyn?還是一個全新不同於以往的概念呢?」

稍微比對以賽亞書27:1與啟示錄12:9,我們不難看出一些端倪。以賽亞書27:1說「......鱷魚,就是那快行的蛇......鱷魚,就是那曲行的蛇......」,而啟示錄12:9則說「...龍,就是那古蛇...」。這樣看好像看不出什麼端倪來。但如果我們找出這些句子的希臘文版本經文(用七十士譯本看以賽亞書27:1,並用希臘文聖經看啟示錄12:9),那麼我們就不難發現一點點共通性了(雖然他們用的句型不完全一樣)。以賽亞書27:1講的是「Drakon就是那...蛇(Ophis)......Drakon就是那...蛇(Ophis)......」(Ophis是希臘文中「蛇」的意思,見註三),而啟示錄12:9講的也是「Drakon,就是那...蛇(Ophis)」。顯然,啟示錄與以賽亞書有著類似的表達模式,讓我在此大膽的猜測,啟示錄的作者在這裡其實借用了以賽亞書的表述方式,不只用了Drakon這個字,還進而如同以賽亞書一樣,為讀者做了簡單的解釋,而說:「這個Drakon,其實就是『那條』(大家都知道的那條)蛇(Ophis)」。也就是說,啟示錄的作者藉著Drakon這個希臘字所想要表達的,應該就是以賽亞書27:1裡面所描述的那條「鱷魚」Livvathan......又叫「蛇」、「古蛇」、「大蛇」、「快行的蛇」、「曲行的蛇」......無論牠有多少個不同的名字,總歸指的不會是台北華西街夜市裡賣的蛇,而是「撒但」(與神敵對的勢力)。

可是,就如同「鱷魚」一整個很冤枉的被<中文和合本聖經>翻譯者請了進來一樣,「龍」這個在中國文化中早已根深蒂固,有特定意義的名詞,其實一樣被用得有點可憐而冤枉。雖然,遠古許多民族都有類似蛇的圖騰記號,但在中國,「龍」這種概念向來代表的是吉祥,有著極為正面的意義;但在中東或地中海沿岸,龍這個概念代表的則是殘暴、危險的東西,有著極其負面的意思。兩個概念完全不能混為一談,更不應該用一樣的詞彙加以對等的翻譯。這兩個概念的差異到底有多大呢?舉個例好了。在中國,如果有人說你是「龍的傳人」,他的意思是正面的,是稱讚你的,是欣賞你的,認為你是道地正統的中國人,說難聽點就是「你不是雜種,是純種」;但如果你在古代的中東或地中海沿岸,被別人說你是「龍的傳人」,那你要小心了,因為他的意思是「你是個邪惡、吃人不扎眼,又交鬼的人」。同樣的,如果你在中國看到舞龍,那可是討吉祥、討福氣的象徵;但如果有人吃了熊心豹子膽,跑去古代中東或地中海沿岸舞龍......那恐怕是討打......請自求多福。

或許是因為<中文和合本聖經>翻譯上的一些「權宜之計」,中國文化裡「龍」的這個概念,就落了個跟「鱷魚」差不多的命運,被某種程度曲解的放進了和合本的譯文裡,卻也從此搞得很多中國基督徒「聞龍喪膽」、「見龍色變」,打死拒絕自己被別人稱為或暗示為「龍的傳人」。試問哪個基督徒願意自己被視為撒但的傳人呢?當然沒有啊!不過,此龍實非彼龍!就好像此鱷魚非彼鱷魚一樣。

正因為如此,聯合聖經公會於1979年所出版,在中國人之間流傳程度僅次於和合本的聖經譯本<現代中文譯本>裡,特別在翻譯時,就注意了這個問題。因此在<現代中文譯本>中,以賽亞書27:1裡面的鱷魚,被正名為「戾龍」,正如同啟示錄裡面的龍,也被正名為「戾龍」一樣。不只如此,<現代中文譯本>還特別在最後附章的「名詞淺註」中,列了一條名為「戾龍」的項目,內容為:

「戾龍。一種想像的猛獸,在聖經中也稱為蛇,不是象徵吉祥,而是象徵魔鬼。」

呼!終於有人出來明辨是非,把真相還給大家了。從此中國基督徒都可以得自由,不需要再被「龍」這個詞彙所轄制,就好像我們從來都沒有被「鱷魚」這個詞彙所轄制一樣。不過真相並沒有那麼美好,身處<現代中文譯本>出版已達40年之後的2009年今天,「啟示錄中的龍就是中國人所說的那個龍」的訊息,依然被以訛傳訛的四處散佈,以致於那些信心比較軟弱又常常不得不在逢年過節時看到「龍」這個圖像的中國基督徒,依然被「謊言」與「懼怕」所綑綁著。

今年,2009年,正值<中文和合本聖經>出版90大壽,這本聖經譯本實在是神給華人最美最棒的一個禮物。然而,這隻90年前被莫名其妙請進<中文和合本聖經>裡的「鱷魚」,似乎到現在還在亂咬「龍的傳人」。噫!嗟呼!

後記:
適讀以賽亞書27章,見此「鱷魚」,啟我疑竇,便考求於原文,竟啟更多疑問,繼續查之,終有小得,遂撰此文以記之。



註一:其實希伯來原文聖經中這個單字只出現了四次,第五次其實只是個第三人稱代名詞,它。中文和合本的翻譯則直接用主詞代替這個代名詞,所以鱷魚就跑出來五次了

註二:Tanniyn這個字在舊約聖經中共出現16次,中文和合本聖經分別譯為大魚(9次)、蛇或大蛇(5次)與野狗(2次),<現代中文譯本>的舊約裡,則將「大魚」改譯為「海獸」或「海怪」,蛇或大蛇仍照譯為蛇,而野狗則分譯為野狗與龍(用於地名)。很有趣的是,出埃及記裡,摩西丟仗變蛇事件中的「蛇」,有時候作者將之稱為Tanniyn(如:出7:9),有時候作者又用另一個也被譯為蛇的希伯來文單字Nachash來表示(如:出7:15)。可見對於出埃及記的作者而言,Tanniyn與Nachash在某種程度上是被當做同義詞使用的。不過,Nachash在希伯來文舊約聖經中通常表達的,比較像是我們平常看得到,台北華西街夜市吃得到的那個「蛇」(見註三)。但Tanniyn這個字在希伯來文聖經中,則常常指海中的某種生物,或蛇。因此和合本才將之譯為「大魚」或「蛇」。比如,創世紀1:21說:「神就造出Tanniyn(中譯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當Tanniyn被譯為大魚時,他所指的應該是地中海沿岸居民所傳說中的某種海中怪物,而不真的是某種魚。因為真正海裡面游的魚,希伯來文叫Dag。比如把約拿吞到肚子裡的那個「大魚」,就是一個大Dag。所以<現代中文譯本>直接把Tanniyn這個字翻譯為「海獸」(如:創1:21)或「海怪」(如:賽27:1),並且在書末附註中說明「海獸」為「一種象徵性的獸,有時也譯為鱷魚,象徵混亂或險惡」。如此一來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什麼Tanniyn與Livyathan這兩個希伯來文單字在七十士譯本中,都被譯為希臘字Drakon了,因為在這兩個希伯來單字的概念裡,多多少少都跟「海」脫不了干係。

註三:Nachash在七十士譯本中都用希臘字Ophis加以翻譯。Ophis這個希臘文單字,指的就是實際上我們看得到的那種蛇,也是英文「蛇學」(研究蛇的學問)Ophiology這個字的字源。對的,Ophis就是台北華西街夜市看得到吃得到的那種,只是我不太敢看,更不敢吃。

註四:在中文和合本的聖經翻譯中,龍這個字總共出現138次,其中123次是人名(比如:耶和華沙龍、押沙龍、沙龍),1次用於地名(尼希米記2:13中的野狗井,其實原文是「龍井」,<現代中文譯本>譯為「龍泉」),2次是以賽亞書裡面所謂的「火焰的飛龍」(賽14:29與30:6,不過這兩處的「龍」,在希伯來原文裡,是「撒拉弗」這個字!!!究竟啥意思,我也不懂,還須詳考)。其他12次,則全部出現在新約的啟示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