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瘋了?
不知道你還記得上次看的Honda Accord的創意廣告嗎?今天又意外看到另一個也是Honda的廣告。
看完之後我只有一個感想,這群人瘋了。雖然知道這只是一個廣告。而且這群跳傘的人一定是一群受過專業訓練的專業人士,這群人會這樣做未必是因為他們很喜歡這個品牌,而可能只是這個品牌付錢請他們用他們的專業來協助完成這個品牌廣告的拍攝。不過,看完這個廣告,我只有一個感想,這群人瘋了。就算在空中排出HONDA這幾個英文字對這些專業跳傘人士而言只是家常便飯而非瘋狂之舉,那麼願意花大錢出來排這個廣告的廠商,也一定是對自己的品牌瘋到了一定的程度。就算都不是,那麼至少HONDA的廣告承包商,就是想要透過這個廣告讓所有觀眾能夠產生出一種「WOW」的感受。誠實說雖然我住在洛杉磯的時候,開著一台車齡十年以上的Honda Accord Wagon,不過我對Honda這個品牌並不特別情有獨鍾。讓我驚艷的,指示這個品牌的這幾支廣告而已。這些看似瘋狂,完成的作品卻又合情合理的廣告們,也的的確確引發了我許多的思緒。
有人瘋車子,買了還要換更好的,換了還要再改裝提昇各樣的配備;有人瘋品牌,追求掛在一個商品上的牌子,卻往往忽略了掛在自己身上的東西是否真的適合自己;有人瘋極限運動,刺激的還要找更刺激的,單純的運動也要變出複雜的花式。我不禁問我自己,我瘋什麼?
哥林多後書5:13-14「我們若果顛狂,是為神,若果謹守,是為你們,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
顛狂這個字的希臘原文是existemi,這個字大致上是描述當人們「經歷了超乎常理的狀態」之後所會產生的一種情緒或態度。當人們看到超乎常理的事情,就會產生一種心理的狀態,這種心理狀態希臘文稱之為existemi,中文和合本聖經譯為「(感到)驚奇」(比如耶穌行了神蹟,讓很多人感到「驚奇」,就是existemi)。而當這種超乎常理的事情若是由某個人所造成的,那麼這個人就會被稱為是一個existemi的人,中文和合本聖經則譯之為「癲狂」,或者用更簡單的白話文說就是這個人「瘋了」。
若一個商業品牌,可以讓人產生existemi(驚奇)的感受,那麼他就有可能讓一些人顛狂到去為他跳傘排字、徹夜排隊,這些人在其他人眼中看來,有如一個existemi(瘋狂的人);若一個明星,無論是他的長相、才藝、形象......能讓人產生existemi(驚奇)的感受,那麼他就有可能使一些人為他而犧牲一切、在所不惜,於是這些追星族,再其他人眼中看來,也有如一堆existemi(瘋狂的人)。今天看到的這個HONDA廣告,我想就是一堆existemi的人,做的一些令人感到existemi的事吧!
existemi這個字新約中出現過16次,其中14次都被翻譯為「驚奇」,2次被翻譯為「顛狂」(中文和合本新約聖經中,還有另一個也同樣被譯為「癲狂」的希臘原文mainomai)。究竟在新約聖經中,這兩次令人感到驚奇,進而讓人以為他們已經顛狂的人物是誰呢?一次是耶穌、另一個是保羅。
新約聖經中,第一次把existemi翻譯成「癲狂」這個字,出現在馬可福音3:21。耶穌四處傳福音、醫病、趕鬼,做天父所要他做的工,結果聖經說「耶穌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他,因為他們說他癲狂了」。這群拉耶穌的人,並不是想殺耶穌而後快的文士、法利賽人,而是耶穌「身邊的人」(原文直譯),這群人不是隨便聽聽、隨便看看,就覺得耶穌大概瘋了,而是「聽見」。原文「聽見」的意思不是「耳邊風型的聽見」,而是「仔細了解之後的那種聽見」。簡單的說,「耶穌的親屬聽見」的意思是說「那些行走在耶穌身邊的人,與耶穌親近的人,經過審慎的了解了狀況以後」。接下來這群人做了兩個動作:一、就出來;二、拉住他。
「就出來」原文的意思是「就離開了」「就分道揚鑣了」。從哪裡離開、與誰分道揚鑣呢?3:20說「耶穌進了一個屋子,眾人又聚集」,顯然耶穌身邊的「親耶穌人士」寧可離開這個「耶穌醫治佈道大會特會現場」,而且他們不只離開了,還想要「控制」耶穌、「阻止」耶穌繼續待在那裡(「拉住」的原文意思就是控制、掌控)。這群人要把耶穌帶離現場的原因不是因為現場人太多了,可能會危及耶穌的安危;也不是這群「親耶穌人士」覺得在場的與會者都是瘋子,耶穌這個偉大的夫子不需要跟他們一般見識。這些「親耶穌人士」之所以想要把耶穌拉離現場,是因為他們覺得,耶穌大概existemi了,瘋了。表現得異於常人了。
為什麼應該最了解耶穌的人,與耶穌最親近的身邊人會覺得耶穌瘋了?因為耶穌事奉神,愛人的心甚切,努力的事奉、工作,可以說是到了廢寢忘食的地步了。甚至可能耶穌所行的神蹟,所講的話,所做的事,太超乎常人的想像與接受程度了。無論如何,這是第一次新約出現「瘋了」這個字。
第二次,就是我們剛剛引用的經文,哥林多後書5:13。這段經文說得白話一點(請原諒我用比較通俗的語調來詮解並意譯這段經文,因為我相信這樣更能感受到那種張力)就是:「我們如果行為很瘋狂,那一定是為了神而如此的。但如果我們的行為很拘謹克制,那麼一定是為了你們而如此的。(我們之所以會這樣做)這是因為我們受了基督的愛的激勵。」
基督的愛是什麼呢?耶穌來到世上,不正是為了天上的阿爸父而盡力事奉,為主瘋狂嗎?因此馬可福音3:21節中說,就連親近耶穌的人,也以為耶穌瘋了。但是耶穌的瘋狂是為了神,為了人呢?他極度的自制,因此聖經說他是「虛己,取了奴僕形象......自己卑微、存心順服」(腓2:7-8)的神。道成肉身這件事情,還不夠異於常理而顯得「瘋狂」嗎?道成肉身這個事件,還不夠「謙卑自制」嗎?
在這個影片中,不知道你是否看到了「若果顛狂」與「若過謹守」這兩個面相的同時呈現呢?或許為了排出一個品牌的英文名字而跳傘是一群瘋子的舉動,但在這令人驚奇的行動背後,需要有多少謙卑自制呢?
有一幕攝影機帶到了飛機上的指示燈,燈一旦轉綠,就是告訴跳傘者,我們已經到達目標地上空,可以開始跳傘。如果有人為了HONDA這個品牌顛狂到了一個地步,燈還沒轉綠就興奮得往下跳了呢?終於燈轉綠了,但大家並不是立刻陸續跳下,而是先在飛機邊上抓住疾駛中的飛機,等待其他人一同準備好,以便同時出發,一起完成任務。如果我們學著哥林多後書5:13-14的經文來為這段廣告片「造樣造句」,我想造出來的句子大概會是「若果顛狂,是為這個品牌;若果謹守,是為了與其他人一起完成任務;因為我們感受到了這個品牌的可愛(當然我們也愛煞了這個品牌)。」
我們愛主有多少呢?有沒有到顛狂、瘋狂的地步呢?若有,那麼我們是否也像我們所愛的主一樣,愛人呢?那麼我們愛人又有多少呢?我們是否曾經為主瘋狂到了一個地步,不顧別人的感受,以至反而把我們身邊的弟兄姊妹「絆倒」了呢?保羅在這裡,教導我們,要為主瘋狂,卻需要為人謹守(學習自我克制)。而我們會為主瘋狂,會為人謹守的原因,都是因為「基督的愛感動了我們」。耶穌不就是這樣愛我們的嗎?
看完這段排出HONDA字樣的廣告,我的眼角緩緩流出莫名其妙的淚,慢慢的思索,我才明白那種莫名的感動來自哪裡。於是寫下了這個日記,也做了這樣的禱告。
主啊!願你的愛更多激勵我,讓我為了你,如痴如狂,超越常人。
主啊!也願你的愛充滿我,讓我也能為了你所愛的人,而學習自制謹守。
看完之後我只有一個感想,這群人瘋了。雖然知道這只是一個廣告。而且這群跳傘的人一定是一群受過專業訓練的專業人士,這群人會這樣做未必是因為他們很喜歡這個品牌,而可能只是這個品牌付錢請他們用他們的專業來協助完成這個品牌廣告的拍攝。不過,看完這個廣告,我只有一個感想,這群人瘋了。就算在空中排出HONDA這幾個英文字對這些專業跳傘人士而言只是家常便飯而非瘋狂之舉,那麼願意花大錢出來排這個廣告的廠商,也一定是對自己的品牌瘋到了一定的程度。就算都不是,那麼至少HONDA的廣告承包商,就是想要透過這個廣告讓所有觀眾能夠產生出一種「WOW」的感受。誠實說雖然我住在洛杉磯的時候,開著一台車齡十年以上的Honda Accord Wagon,不過我對Honda這個品牌並不特別情有獨鍾。讓我驚艷的,指示這個品牌的這幾支廣告而已。這些看似瘋狂,完成的作品卻又合情合理的廣告們,也的的確確引發了我許多的思緒。
有人瘋車子,買了還要換更好的,換了還要再改裝提昇各樣的配備;有人瘋品牌,追求掛在一個商品上的牌子,卻往往忽略了掛在自己身上的東西是否真的適合自己;有人瘋極限運動,刺激的還要找更刺激的,單純的運動也要變出複雜的花式。我不禁問我自己,我瘋什麼?
哥林多後書5:13-14「我們若果顛狂,是為神,若果謹守,是為你們,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
顛狂這個字的希臘原文是existemi,這個字大致上是描述當人們「經歷了超乎常理的狀態」之後所會產生的一種情緒或態度。當人們看到超乎常理的事情,就會產生一種心理的狀態,這種心理狀態希臘文稱之為existemi,中文和合本聖經譯為「(感到)驚奇」(比如耶穌行了神蹟,讓很多人感到「驚奇」,就是existemi)。而當這種超乎常理的事情若是由某個人所造成的,那麼這個人就會被稱為是一個existemi的人,中文和合本聖經則譯之為「癲狂」,或者用更簡單的白話文說就是這個人「瘋了」。
若一個商業品牌,可以讓人產生existemi(驚奇)的感受,那麼他就有可能讓一些人顛狂到去為他跳傘排字、徹夜排隊,這些人在其他人眼中看來,有如一個existemi(瘋狂的人);若一個明星,無論是他的長相、才藝、形象......能讓人產生existemi(驚奇)的感受,那麼他就有可能使一些人為他而犧牲一切、在所不惜,於是這些追星族,再其他人眼中看來,也有如一堆existemi(瘋狂的人)。今天看到的這個HONDA廣告,我想就是一堆existemi的人,做的一些令人感到existemi的事吧!
existemi這個字新約中出現過16次,其中14次都被翻譯為「驚奇」,2次被翻譯為「顛狂」(中文和合本新約聖經中,還有另一個也同樣被譯為「癲狂」的希臘原文mainomai)。究竟在新約聖經中,這兩次令人感到驚奇,進而讓人以為他們已經顛狂的人物是誰呢?一次是耶穌、另一個是保羅。
新約聖經中,第一次把existemi翻譯成「癲狂」這個字,出現在馬可福音3:21。耶穌四處傳福音、醫病、趕鬼,做天父所要他做的工,結果聖經說「耶穌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他,因為他們說他癲狂了」。這群拉耶穌的人,並不是想殺耶穌而後快的文士、法利賽人,而是耶穌「身邊的人」(原文直譯),這群人不是隨便聽聽、隨便看看,就覺得耶穌大概瘋了,而是「聽見」。原文「聽見」的意思不是「耳邊風型的聽見」,而是「仔細了解之後的那種聽見」。簡單的說,「耶穌的親屬聽見」的意思是說「那些行走在耶穌身邊的人,與耶穌親近的人,經過審慎的了解了狀況以後」。接下來這群人做了兩個動作:一、就出來;二、拉住他。
「就出來」原文的意思是「就離開了」「就分道揚鑣了」。從哪裡離開、與誰分道揚鑣呢?3:20說「耶穌進了一個屋子,眾人又聚集」,顯然耶穌身邊的「親耶穌人士」寧可離開這個「耶穌醫治佈道大會特會現場」,而且他們不只離開了,還想要「控制」耶穌、「阻止」耶穌繼續待在那裡(「拉住」的原文意思就是控制、掌控)。這群人要把耶穌帶離現場的原因不是因為現場人太多了,可能會危及耶穌的安危;也不是這群「親耶穌人士」覺得在場的與會者都是瘋子,耶穌這個偉大的夫子不需要跟他們一般見識。這些「親耶穌人士」之所以想要把耶穌拉離現場,是因為他們覺得,耶穌大概existemi了,瘋了。表現得異於常人了。
為什麼應該最了解耶穌的人,與耶穌最親近的身邊人會覺得耶穌瘋了?因為耶穌事奉神,愛人的心甚切,努力的事奉、工作,可以說是到了廢寢忘食的地步了。甚至可能耶穌所行的神蹟,所講的話,所做的事,太超乎常人的想像與接受程度了。無論如何,這是第一次新約出現「瘋了」這個字。
第二次,就是我們剛剛引用的經文,哥林多後書5:13。這段經文說得白話一點(請原諒我用比較通俗的語調來詮解並意譯這段經文,因為我相信這樣更能感受到那種張力)就是:「我們如果行為很瘋狂,那一定是為了神而如此的。但如果我們的行為很拘謹克制,那麼一定是為了你們而如此的。(我們之所以會這樣做)這是因為我們受了基督的愛的激勵。」
基督的愛是什麼呢?耶穌來到世上,不正是為了天上的阿爸父而盡力事奉,為主瘋狂嗎?因此馬可福音3:21節中說,就連親近耶穌的人,也以為耶穌瘋了。但是耶穌的瘋狂是為了神,為了人呢?他極度的自制,因此聖經說他是「虛己,取了奴僕形象......自己卑微、存心順服」(腓2:7-8)的神。道成肉身這件事情,還不夠異於常理而顯得「瘋狂」嗎?道成肉身這個事件,還不夠「謙卑自制」嗎?
在這個影片中,不知道你是否看到了「若果顛狂」與「若過謹守」這兩個面相的同時呈現呢?或許為了排出一個品牌的英文名字而跳傘是一群瘋子的舉動,但在這令人驚奇的行動背後,需要有多少謙卑自制呢?
有一幕攝影機帶到了飛機上的指示燈,燈一旦轉綠,就是告訴跳傘者,我們已經到達目標地上空,可以開始跳傘。如果有人為了HONDA這個品牌顛狂到了一個地步,燈還沒轉綠就興奮得往下跳了呢?終於燈轉綠了,但大家並不是立刻陸續跳下,而是先在飛機邊上抓住疾駛中的飛機,等待其他人一同準備好,以便同時出發,一起完成任務。如果我們學著哥林多後書5:13-14的經文來為這段廣告片「造樣造句」,我想造出來的句子大概會是「若果顛狂,是為這個品牌;若果謹守,是為了與其他人一起完成任務;因為我們感受到了這個品牌的可愛(當然我們也愛煞了這個品牌)。」
我們愛主有多少呢?有沒有到顛狂、瘋狂的地步呢?若有,那麼我們是否也像我們所愛的主一樣,愛人呢?那麼我們愛人又有多少呢?我們是否曾經為主瘋狂到了一個地步,不顧別人的感受,以至反而把我們身邊的弟兄姊妹「絆倒」了呢?保羅在這裡,教導我們,要為主瘋狂,卻需要為人謹守(學習自我克制)。而我們會為主瘋狂,會為人謹守的原因,都是因為「基督的愛感動了我們」。耶穌不就是這樣愛我們的嗎?
看完這段排出HONDA字樣的廣告,我的眼角緩緩流出莫名其妙的淚,慢慢的思索,我才明白那種莫名的感動來自哪裡。於是寫下了這個日記,也做了這樣的禱告。
主啊!願你的愛更多激勵我,讓我為了你,如痴如狂,超越常人。
主啊!也願你的愛充滿我,讓我也能為了你所愛的人,而學習自制謹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