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天裡的「夜市」
最令馬克夏與安琪拉懷念的台灣特色,就是「夜市」了。台北知名的夜市,馬克夏與安琪拉幾乎走遍了,而最常去的就是離我們台北的家最近的師大夜市了。上一次馬克夏與安琪拉放假回台灣,已經適應美國寒冷乾燥氣候的我們,其實已經感覺到難以適應台灣濕熱的七月天,於是我們整個白天都躲在家裡吹冷氣,每次要跨出冷氣房就需要鼓起莫大的勇氣,做好被烤透、蒸熟的萬全準備。唯一可以讓我們自願出門的動力,就是趁著晚上比較涼快一點點點點點,出去吃師大夜市。
今天我們頂著紐約炙熱的陽光,我們走到隔壁的街,看一個準備出租的房子。一看之下,真是驚為天人......不不不......應該是驚天動地......驚天地而泣鬼神啊!這個房子破舊的程度......要不是還有人住在裡面......否則我覺得這個房子還真有成為鬼屋的潛質,租金竟然還叫到一個月1200美金呢!抱著失望往回走的我們,卻在路上看到許多人手上都捧著我們在這一帶從來不曾看過的食物。看著別人吃得津津有味,安琪拉忍不住的想知道他們在哪買的,於是說:「看到下一個拿著這些食物的人,我一定要問他們在哪買的。」
還沒機會給安琪拉看到下一個拿著食物的人,我們已經發現前面我們熟悉的街道今天顯得分外的不同。整條街都封街了,變成了「流動夜市」,不過時間在大白天就是了。於是,以安琪拉需要多走路運動之名(嘻嘻!!XD),我們開始在這條我們再熟悉不過的街道上,逛起了白天夜市。
這個白天夜市甚麼東西都賣,舉凡衣服、床單到飲料、食物,就連「傑克,這真是太神奇了」的現場叫賣,或者賣氣球哄小孩騙家長錢,右或者是彈吉他賣唱的都有。看到許多附近的鄰居,都跑出來曬曬太陽,買些平常一元就可以買到,現在卻叫價兩元的東西。但,沒錯,夜市賣的就是那種「氣氛」,那種「感覺」。而吸引我們一路一直看下去的,也不是那些賣的產品,而是那種「感覺」,還有.....呼!差點忘了,就是讓安琪拉多走路多運動這個神聖又偉大的使命......
馬克夏向來喜歡吃棉花糖。在台灣的夜市,只要看到,就一定要來一根。這個成份大概只有「糖」與「色素」的食物之所以深深吸引馬克夏的原因,就是那種「口感」與「吃的樂趣」。來到美國,其實馬克夏也吃過棉花糖,不過,美國人甚麼都大,人高大、車子大、房子大、冰淇淋大、食物份量大、......但就是棉花糖做得比台灣的「小沱」。而且,台灣的棉花糖,顯然是剛從「彈棉被店」裡剛被彈出來,蓬鬆又柔軟的棉絮,而美國的棉花糖,則像是一床已經睡了三百年沒有彈過,而且還不小心放潮了的棉被,又硬又沒彈性(不信你下次有機會吃吃看,你就會知道我的形容是正確的了)。在這個白天夜市裡,馬克夏再次看到棉花糖的蹤影,這個棉花糖很酷的地方在於,她整個販賣的攤販,是裝在一台粉紅色的吉普車裡的。車子裡除了賣同樣也是「粉紅色」的棉花糖以外,也賣爆米花(注意看下面照片,吉普車右後方被改裝了一個像落地窗的玻璃窗,裡面乳白色的東西,就是一粒粒的爆米花)。安琪拉知道馬克夏愛吃棉花糖,就慫恿馬克夏去買,可是馬克夏站在那個粉紅色的吉普車前面,腦海中閃過的是棉絮有點潮濕的畫面,然後想到這種棉花糖還要我從口袋裡掏出鈔票來購買,而且又比台灣貴上至少4-6倍。我瘋啦!於是,馬克夏發現,還是台灣的夜市可愛。嘻嘻。
認識馬克夏的人也知道馬克夏愛吃烤肉。其實,老美也很喜歡吃烤肉。不過,老美弄出來的烤肉很「美」,一點也不「台」,簡單的說,就是不夠香,但足以暫時滿足馬克夏的烤肉慾了。在紐約街頭,其實有很多烤肉的攤販。這次既然是個大型的移動夜市,烤肉當然不會少。只要看到那裡在冒著大煙,你就知道那裡有賣烤肉了。偏偏,整條街上,其實都有點烏煙瘴氣的,簡單的說,三兩步就一家賣烤肉的了。不過,這麼多賣烤肉的,倒是把馬克夏考垮了,該吃哪一家好呢?成了邊陪安琪拉完成走路神聖任務的我,心裡面最大的掙扎。首先吸引我的,是這個前所未見的新奇烤肉方式。
這是一個作成三角錐狀的鐵架,一直旋轉個不停,而三角錐鐵架的中間,放有燒得正旺的木材與炭火。肉,則一片片的撲在這個鐵架上,隨著鐵架的旋轉,均勻的烤著每一塊肉。單單這種旋轉烤架的特色,就把馬克夏的眼睛徹底的吸住了。於是馬克夏去詢問價錢,竟然這是論斤論兩賣的,一磅的烤豬肉,竟然要價10美金。安琪拉看馬克夏「垂涎三尺」的模樣,就用鼓勵的眼神對馬克夏說:「想吃就買,沒關係。」這個時候,懂得看眼神,知道我們正在猶豫不決的老闆,果然會做生意。他用「我的烤肉全世界最好吃」的眼神,驕傲的切了一小片肉下來,夾過來給我們嘗嘗,試圖讓我們「垂涎三『里』」增加我們購買的動機。嘗完以後,馬克夏心裡面湧出了一陣強烈的慾望,想跟老闆說:「親愛的老闆,請給我......記住!東西不夠好吃,就不要拿出來給別人嘗。」誠實說,看著那種新鮮的烤肉方式,在加上老闆「我的烤肉全世界最棒」的驕傲眼神,我恐怕真的會掏出10美金買他個一磅來嚐嚐鮮。可是,這麼一吃......OMG......我當然沒有對老闆說任何話,只是拉著安琪拉默默的離開了那個攤位。親愛的老闆,謝謝你給我們吃的那一小塊肉,不過......還是謝謝你啦!最後,我們走到一家看起來很不錯吃的烤肉攤前面,憑著信心買了兩串烤肉過過癮。結論只有兩個字:好吃。
回到家,馬克夏覺得沒有把這個場景照下來,有點可惜,應該留相片下來寫日記的。於是回到家,拿了相機,換了短袖(外面開始越來越熱了),跑出去補照了剛剛各位看到的這些相片。
今天我們頂著紐約炙熱的陽光,我們走到隔壁的街,看一個準備出租的房子。一看之下,真是驚為天人......不不不......應該是驚天動地......驚天地而泣鬼神啊!這個房子破舊的程度......要不是還有人住在裡面......否則我覺得這個房子還真有成為鬼屋的潛質,租金竟然還叫到一個月1200美金呢!抱著失望往回走的我們,卻在路上看到許多人手上都捧著我們在這一帶從來不曾看過的食物。看著別人吃得津津有味,安琪拉忍不住的想知道他們在哪買的,於是說:「看到下一個拿著這些食物的人,我一定要問他們在哪買的。」
還沒機會給安琪拉看到下一個拿著食物的人,我們已經發現前面我們熟悉的街道今天顯得分外的不同。整條街都封街了,變成了「流動夜市」,不過時間在大白天就是了。於是,以安琪拉需要多走路運動之名(嘻嘻!!XD),我們開始在這條我們再熟悉不過的街道上,逛起了白天夜市。
這個白天夜市甚麼東西都賣,舉凡衣服、床單到飲料、食物,就連「傑克,這真是太神奇了」的現場叫賣,或者賣氣球哄小孩騙家長錢,右或者是彈吉他賣唱的都有。看到許多附近的鄰居,都跑出來曬曬太陽,買些平常一元就可以買到,現在卻叫價兩元的東西。但,沒錯,夜市賣的就是那種「氣氛」,那種「感覺」。而吸引我們一路一直看下去的,也不是那些賣的產品,而是那種「感覺」,還有.....呼!差點忘了,就是讓安琪拉多走路多運動這個神聖又偉大的使命......
馬克夏向來喜歡吃棉花糖。在台灣的夜市,只要看到,就一定要來一根。這個成份大概只有「糖」與「色素」的食物之所以深深吸引馬克夏的原因,就是那種「口感」與「吃的樂趣」。來到美國,其實馬克夏也吃過棉花糖,不過,美國人甚麼都大,人高大、車子大、房子大、冰淇淋大、食物份量大、......但就是棉花糖做得比台灣的「小沱」。而且,台灣的棉花糖,顯然是剛從「彈棉被店」裡剛被彈出來,蓬鬆又柔軟的棉絮,而美國的棉花糖,則像是一床已經睡了三百年沒有彈過,而且還不小心放潮了的棉被,又硬又沒彈性(不信你下次有機會吃吃看,你就會知道我的形容是正確的了)。在這個白天夜市裡,馬克夏再次看到棉花糖的蹤影,這個棉花糖很酷的地方在於,她整個販賣的攤販,是裝在一台粉紅色的吉普車裡的。車子裡除了賣同樣也是「粉紅色」的棉花糖以外,也賣爆米花(注意看下面照片,吉普車右後方被改裝了一個像落地窗的玻璃窗,裡面乳白色的東西,就是一粒粒的爆米花)。安琪拉知道馬克夏愛吃棉花糖,就慫恿馬克夏去買,可是馬克夏站在那個粉紅色的吉普車前面,腦海中閃過的是棉絮有點潮濕的畫面,然後想到這種棉花糖還要我從口袋裡掏出鈔票來購買,而且又比台灣貴上至少4-6倍。我瘋啦!於是,馬克夏發現,還是台灣的夜市可愛。嘻嘻。
認識馬克夏的人也知道馬克夏愛吃烤肉。其實,老美也很喜歡吃烤肉。不過,老美弄出來的烤肉很「美」,一點也不「台」,簡單的說,就是不夠香,但足以暫時滿足馬克夏的烤肉慾了。在紐約街頭,其實有很多烤肉的攤販。這次既然是個大型的移動夜市,烤肉當然不會少。只要看到那裡在冒著大煙,你就知道那裡有賣烤肉了。偏偏,整條街上,其實都有點烏煙瘴氣的,簡單的說,三兩步就一家賣烤肉的了。不過,這麼多賣烤肉的,倒是把馬克夏考垮了,該吃哪一家好呢?成了邊陪安琪拉完成走路神聖任務的我,心裡面最大的掙扎。首先吸引我的,是這個前所未見的新奇烤肉方式。
這是一個作成三角錐狀的鐵架,一直旋轉個不停,而三角錐鐵架的中間,放有燒得正旺的木材與炭火。肉,則一片片的撲在這個鐵架上,隨著鐵架的旋轉,均勻的烤著每一塊肉。單單這種旋轉烤架的特色,就把馬克夏的眼睛徹底的吸住了。於是馬克夏去詢問價錢,竟然這是論斤論兩賣的,一磅的烤豬肉,竟然要價10美金。安琪拉看馬克夏「垂涎三尺」的模樣,就用鼓勵的眼神對馬克夏說:「想吃就買,沒關係。」這個時候,懂得看眼神,知道我們正在猶豫不決的老闆,果然會做生意。他用「我的烤肉全世界最好吃」的眼神,驕傲的切了一小片肉下來,夾過來給我們嘗嘗,試圖讓我們「垂涎三『里』」增加我們購買的動機。嘗完以後,馬克夏心裡面湧出了一陣強烈的慾望,想跟老闆說:「親愛的老闆,請給我......記住!東西不夠好吃,就不要拿出來給別人嘗。」誠實說,看著那種新鮮的烤肉方式,在加上老闆「我的烤肉全世界最棒」的驕傲眼神,我恐怕真的會掏出10美金買他個一磅來嚐嚐鮮。可是,這麼一吃......OMG......我當然沒有對老闆說任何話,只是拉著安琪拉默默的離開了那個攤位。親愛的老闆,謝謝你給我們吃的那一小塊肉,不過......還是謝謝你啦!最後,我們走到一家看起來很不錯吃的烤肉攤前面,憑著信心買了兩串烤肉過過癮。結論只有兩個字:好吃。
回到家,馬克夏覺得沒有把這個場景照下來,有點可惜,應該留相片下來寫日記的。於是回到家,拿了相機,換了短袖(外面開始越來越熱了),跑出去補照了剛剛各位看到的這些相片。